扬州苏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扬州苏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6年8月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苏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杨靖路67号4栋;
建设内容: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
环保审批情况:建设单位于2025年编制了《扬州苏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2月12日取得了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江开行审〔2025〕6号)。2025年12月动工建设;2026年7月项目竣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企业已办理了排污登记手续(编号:91321012MA1TBC0P2Y001X)。
投资情况:本次工程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验收范围:项目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及该产品方案下所涉及到的工程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污染设施及总量等达标性分析。
二、项目变更情况
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报告表文本和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告表的批复,建设项目变动工程内容如下:
环评中在生产场所设置了1间危险废物暂存库(点),现变动为依托厂区内出租方已建的1座面积约24m
2危废库,从中隔断1间面积10m
2危废暂存间供本项目单独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变动工程内容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天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4~25日对“年产300吨阻燃塑料粒子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工程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四、公示信息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签到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春鸾
联系电话:18952774588
扬州苏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8月